学术观点 | 马伟阳、王泽: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④——赣南脐橙

2026年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五周年。《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研究》是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马伟阳博士牵头主持的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委托课题。该课题由边力、马伟阳、王瑜、姚光明策划,由马伟阳、王泽、蔡富洋、李俐芳、杜舒妤等具体承担,王笑怡、许祎妹、赵倩巍、王静祎、张晴、连如俊、杨奕颖、才佳音、邹昆茹等参加,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22级法学本科生也给予大力支持。本课题研究历时10个月,形成20余页价值评估初步结果、500多页100家地理标志档案、5000余页相关地理标志材料。2025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举行课题评审会,与会人员对该课题研究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该课题研究成果将陆续发表,其中《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①——安吉白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② ——安溪铁观音》《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③——保山小粒咖啡》已在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刊发,现发表第四篇。

作者:马伟阳,法学博士,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王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级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根据该协定,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自该生效日起受到中欧双方的共同保护。赣南脐橙是我国江西省的一个区域公用品牌。现将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状况梳理如下:

一、保护扶持方面

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获得双重保护(见表一)。首先,赣南脐橙获得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4年9月27日,赣南脐橙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6号)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136号),后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第78号令),“原产地域产品”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36号公告》,赣南脐橙原产地域产品的地域范围为江西省赣州市所辖信丰县、寻乌县、安远县、赣县、南康市、于都县、定南县、龙南县、瑞金市、会昌县、兴国县、章贡区、宁都县、大余县、全南县、崇义县(不包括上堡乡、乐洞乡)、上犹县(不包括安和乡、寺下乡、双溪乡、水岩乡、平富乡、五指峰乡、陡水镇)、石城县(不包括高田镇、木兰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8个县(市、区)和1个市级开发区现辖行政区域。其次,赣南脐橙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2009年10月21日,第6437839号“赣南脐橙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见图一)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1类“柑橘”,专用期限为2009年10月21日至2029年10月20日。根据2009年3月18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必须产自赣州市所属的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章贡区、信丰、寻乌、安远、赣县、南康、于都、定南、龙南、瑞金、会昌、兴国、宁都、大余、全南、崇义、上犹、石城共19个县(市、区)现辖行政区域。[1]与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相比,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产地范围多了崇义县的上堡乡、乐洞乡,上犹县的安和乡、寺下乡、双溪乡、水岩乡、平富乡、五指峰乡、陡水镇,以及石城县的高田镇、木兰乡,共11个乡镇,涉及3个县。亦即,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与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产地保护范围有一定的差异性。

表一:赣南脐橙地理标志登记注册情况

图一:第6437839号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样

赣南脐橙获得有力防御性行政保护。截至2026年2月5日,为了保护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累计驳回或不予受理35件与赣南脐橙有关的商标标识,[2]有效地避免了与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生误认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地政府大力扶持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先后出台《赣南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赣市府办字〔2021〕55号)、《赣州市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赣市府字〔2022〕72号)、《赣州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赣市府办字〔2023〕42号)和《进一步推进赣南脐橙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赣市府字〔2024〕42号)等政策措施,大力推动赣南脐橙产业发展。

二、使用运用方面 

2023年,赣州全域脐橙种植面积194万亩、产量185万吨,种植面积全国最大、年产量全国最多,赣南脐橙已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第一产业,是赣州名副其实的农业“当家树”、农村“致富树”和农民“摇钱树”。[3]

截至2026年2月5日,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有147家[4],使用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获得全国绿色食品认证的企业有159家[5](见表二)。这些使用使得赣南脐橙地理标志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不断飙升。

表二: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使用主体情况

当地举办了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介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赣南脐橙还先后获得许多全国性奖项或荣誉,赢得社会广泛认可。例如,2007年,赣南脐橙被誉为“中华名果”荣誉称号;2007年,赣南脐橙生产基地被批准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2010年,赣南脐橙被中国农产品品牌大会评为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百强;2017年12月25日,入选农业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科技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认定的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8年9月13日,入选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组织指导委员会认定的100个农产品品牌;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22年10月26日,入选农业农村部认定的2022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2011年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还批准“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三、文化生态方面

经济学实证研究表明,地理环境因素对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资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亦即,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价值具有重要影响。[6]

当地政府重视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生态环境保护。2008年赣南脐橙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成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先后出台《赣州市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先行先试工作方案(2021—2023年)》(赣市府办字〔2021〕66号)、《赣州市2023年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23〕23号)和《赣州市2024年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24〕22号)等文件,加强病虫害防治和绿色基地建设。2002年3月7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信丰县、宁都县入选原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环发〔2002〕38号);2011年10月27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崇义县、大余县入选原环境保护部认定的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公告2011年第75号)。2018年12月12日,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崇义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公告2018年第62号);2020年10月10日,其产地寻乌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告2020年第40号);2021年10月12日,其产地石城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告2021年第47号);2022年11月18日,其产地上犹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告2022年第26号);2023年10月26日,其产地全南县入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公告2023年第34号)(见表三)。生态示范区建设有力推动了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提升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

表三:赣南脐橙地理标志生态文明建设情况

四、管理服务方面

经济学实证研究也表明,组织协调对地理标志品牌资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监督执行对地理标志品牌的质量感知具有一定正向影响。[7]

赣南脐橙地理标志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不同(表四)。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主体为赣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第5条第2款和第24条,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名称、质量特色、标准符合性、专用标志使用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管。[8]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均为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05年5月13日,注册资金3万元,属于赣州市果业发展中心(原果业局)管理的社会团体。[9]

表四:赣南脐橙地理标志权利主体与管理主体情况

赣州市当地政府主动制定或参与制定赣南脐橙地理标志的质量、环境和标志等管理标准和制度。颁布《赣南脐橙保护条例》(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加强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和发展。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GB/T 20355-2006)》《地理标志产品 赣南脐橙(DB36/T 2015-2024)》《赣南-湘南-贵北脐橙生产技术规程(NY/T 977-2006)》等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规范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标准统一。制定《赣南脐橙无病毒苗木繁育技术规程(DB36/T 620-2019)》《赣南脐橙气候品质评价标准(DB36/T 1130-2019)》等地方标准,加强赣南脐橙地理标志的环境要求。

设有赣南脐橙网(http://www.gnqc.cn/),公开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使用主体等信息,强化对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公开和监督。

五、问题与建议

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保护的主要问题是产地范围和主体不统一。如前所述,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比赣南脐橙证明商标的产品产地要小,这不利于对赣南脐橙地理标志实施更好的保护。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的自身管理主体与政府管理主体也混同,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不仅要对当地申请的赣南脐橙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而且要对其他主体申请的外地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这不可避免会出现顾此失彼或厚此薄彼的窘境。

因此,应当尽早统一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产品和赣南脐橙证明商标的权利与管理主体,尽早统一两者适用的产品产地范围。此外,赣南脐橙地理标志使用管理规则、质量标准等必备核心信息,应当加快统一、集中、持续向社会公开,便利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知晓、查询和监督。


注释[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证明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第1176期》,2009-07-20。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赣南脐橙”,https://wcjs.sbj.cnipa.gov.cn/list,访问日期:2026-2-5。[3] “‘“橙”邀天下客 共商振兴策’赣南脐橙(大余产区)南通推介会启幕”,来源:大余县,发布时间:2024-12-23,https://www.ganzhou.gov.cn/gzszf/c100025/202412/afa7508f2b6e442799fa4599a7fd6536.shtml(2025/10/27)。[4] 国家知识产权局:“赣南脐橙”,https://ggfw.cnipa.gov.cn/dlbzsq/zybzqyQuery,访问日期:2026-2-5。[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小:“赣南脐橙”,http://www.greenfood.agri.cn/xxcx/lvsphzxxcx/hzcpcx/,访问日期:2026-2-5。[6] 刘德军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资产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摘要第2页,第123-130页。[7] 刘德军著:《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资产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制研究》,经济出版社2017年版,摘要第2页,第108-123页。[8] 赣州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简介”,https://www.ganzhou.gov.cn/zfxxgk/c100436gb/202301/fbb701064c0b41b2a1ee4d901c870db9.shtml,访问日期:2025-11-9。[9] 天眼查:“赣州市赣南脐橙协会”,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584040279,访问日期:2026-2-5;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州市果业发展中心”,https://www.ganzhou.gov.cn/zfxxgk/szssydwv/201708/32d534bd64544627960034df1c504ae1.shtml,访问日期:2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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