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五周年。《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品牌价值评估研究》是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马伟阳博士牵头主持的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委托课题。该课题由边力、马伟阳、王瑜、姚光明策划,由马伟阳、王泽、蔡富洋、李俐芳、杜舒妤等具体承担,王笑怡、许祎妹、赵倩巍、王静祎、张晴、连如俊、杨奕颖、才佳音、邹昆茹等参加,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22级法学本科生也给予大力支持。本课题研究历时10个月,形成20余页价值评估初步结果、500多页100家地理标志档案、5000余页相关地理标志材料。2025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举行课题评审会,与会人员对该课题研究成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该课题研究成果将陆续发表,其中《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①——安吉白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② ——安溪铁观音》《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③——保山小粒咖啡》《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④——赣南脐橙》《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⑤ ——霍山黄芽》《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⑥ ——郫县豆瓣》《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⑦——普洱茶》《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⑧——山西老陈醋》《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⑨——烟台苹果》《中国100家中欧互认地理标志保护状况⑩——坦洋工夫》已在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刊发,现发表第十一篇。
作者:马伟阳,法学博士,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
王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级知识产权专业博士研究生
2026年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五年周年。根据该协定,白城绿豆地理标志自2021年3月1日生效起受到中欧双方的共同保护。白城绿豆是我国吉林省入选中欧共同保护的一个区域公用品牌,也是我国入选中欧地标共同保护的两大绿豆品牌之一[1] 。现梳理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保护状况,以助力白城绿豆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和地方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保护扶持方面
白城绿豆地理标志获得双重保护(见表一)。首先,白城绿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7年12月13日,白城绿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8号)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194号)。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94号公告》《地理标志产品 白城绿豆(DB22/T 1598-2023)》,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吉林省白城市现辖行政区域,即白城市区(洮北区)、通榆县、镇赉县、洮南市和大安市,现共5个县市区、38个镇、35个乡、32街道、919个行政村。[2]其次,白城绿豆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2010年3月28日,第7099556号“白城绿豆Baicheng Greenbeans”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见图一)获准注册,核定使用于第30类“绿豆”,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3月28日至2030年3月27日。根据《“白城绿豆”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使用白城绿豆证明商标商品的产地范围与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基本一致。[3]白城绿豆获得地理标志保护后,知名度明显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4]
白城绿豆地理标志获得预防性保护。截至2026年3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累计驳回或无效白城绿豆标识案件1件。[5]这避免与白城绿豆地理标志有关的商业标识进入市场流通,避免与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生不必要的误认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地大力推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出台《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白政发〔2015〕7号),推动白城绿豆优质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打响“健康豆”特色品牌。发布《白城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实施意见》(白政发﹝2016﹞5号),加大白城绿豆药食同源作物开发利用,促进大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制定《白城市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工作实施方案》(白政办发〔2017〕25号),推动白城绿豆龙头企业组团发展,带动农户共同富裕。印发《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清单》(白政发﹝2021﹞10号),充分发挥白城绿豆地理标志品牌优势,倾力打造白城绿豆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产业集群。出台《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白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白政发﹝2022﹞11号),推进气象助力白城绿豆高质量发展。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2—2023年)》(吉政办发〔2022〕3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新产业体系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吉政发〔2022〕18号),打造品质优、品牌响、溢价高的白城绿豆地理标志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印发《白城市关于贯彻落实吉林省“4个建设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白政办发〔2023〕2号),为白城绿豆等企业量身打造便利化通关方案,推动白城绿豆出口贸易高水平保护。
“白绿”系列绿豆,常年种植面积约占全国的13%,出口量约占东北地区的90%。[6]2024年,全市绿豆种植面积已达43.68万亩,年产量约4.74万吨。[7]截至2026年3月28日,使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52家。[8]企业通过使用地理标志,产品销售价格、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规模不断扩大,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和产品创汇增效。[9]
当地举办或参加白城市消夏避暑休闲季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白城绿豆地理标志。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也获得多项社会荣誉,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2021年8月27日,白城绿豆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2021年12月13日,白城绿豆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2025年12月4日,白城绿豆正式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主体明确(见表二)。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68号公告》《原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第194号公告》,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均为吉林省白城市人民政府。[10]根据《“白城绿豆”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白城绿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和管理主体均为白城市绿豆产业协会。该协会成立于2005年12月20日,是经白城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是由白城市绿豆生产、加工及流通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注册资金3万元,业务范围为行业管理、出口创汇、管理白城绿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11]
大力推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标准化建设。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白城绿豆(DB22/T 1598-202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白城绿豆(T/BCSLDXH 01—2021)》等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统一白城绿豆的品种、环境、栽培、田间、加工、病虫、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管理要求和质量要求。
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除地理标志产品自我管理主体和政府管理主体冲突和无力外,还有白城绿豆地理标志文化生态保护不足,尤其是生态文明保护不足。目前,不论从国家环保局(总局/部)看,还是从生态环境部看,白城市的五个县、市、区都未获得全国生态区建设试点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与白城绿豆是全国最大的绿豆主产区、占全国绿豆出口六成的地位不相称,[]也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所要求的推动地理标志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不符。因此,当地政府应当结合自身优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白城绿豆地理标志与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