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 GI)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保护具有特定地理来源并拥有源于此的特定质量或声誉的产品名称(name of a product)。地理标志不仅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而且对推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以及推动外贸外交发展交流具有重要价值。《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指出:推动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以下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根据《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欧双方互认的100个中国地理标志和96个欧盟地理标志于该协定生效日开始受到双重保护。受中欧双重保护的首批中国100家地理标志随之公布,现已过去五年。这100家中国地理标志的现状如何?品牌维护、提升和推广怎样?有哪些亮点?有哪些不足?非常值得梳理、总结和研究。
本研究尝试从管理、法律和经济三个维度,从保护扶持、使用运用、文化生态、管理服务等方面,对《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后获得互认的100家中国地理标志保护现状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希冀此研究对提升我国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国际市场价值,持续打造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国际知名度高的中国地理标志品牌,有所参考和促进。2026年是《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五周年,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公众号会陆续刊登这些研究成果,以共同促进我国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和我国地理标志制度完善优化。
作者:马伟阳,法学博士,河南理工大学副教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
蔡富洋,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2024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以下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生效。根据《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自该生效日开始受到中欧双方的共同保护。该协定已生效五年,现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保护状况梳理如下:
一、保护扶持方面
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模式是“三驾马车”(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集证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并行向“双轨”运行(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集证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入地理标志产品)过渡。[1]
安吉白茶获得全面保护。首先,安吉白茶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2004年4月6日,安吉白茶根据1999年8月17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施行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39号公告),2005年6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取代了“原产地域产品”名称;2025年7月16日,安吉白茶根据2023年12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40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39号公告》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640号》,安吉白茶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范围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现辖行政区域。
其次,安吉白茶获得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2019年1月17日,安吉白茶根据2007年12月25日农业部公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26号)。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26号》,安吉白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范围为湖州市安吉县所辖梅溪镇、天子湖镇、鄣吴镇、杭垓镇、孝丰镇、报福镇、章村镇、天荒坪镇、溪龙乡、上墅乡、山川乡、递铺街道、昌硕街道、灵峰街道、孝源街道共计15个乡镇(街道)192个行政村(社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9°14′~119°53′,北纬30°23′~30°52′。这与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保持一致,也更加细化具体。第三,安吉白茶获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2001年1月21日,第1511897号“安吉白茶AN JI WHITE TEA及图”标志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核定使用于第30类茶,专用权期限为2001年1月21日至2031年1月20日;2015年11月28日,第14982232号“安吉白茶”标志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核定使用于第30类茶,专用权期限为2015年5月7日至2035年5月6日;2018年11月28日,第27427243号“安吉白茶AN JI BAI CHA及图”标志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核定使用于第30类茶,专用权期限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28年11月27日。根据2014年9月发布的《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的产品产地范围为安吉县县域范围内。这与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域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基本一致。第1511897号“安吉白茶AN JI WHITE TEA及图”标志第14982232号“安吉白茶”标志第27427243号“安吉白茶AN JI BAI CHA及图”标志
安吉白茶获得政府强力保护。截止2026年1月3日,为保护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累计驳回或不予受理20件有关安吉白茶的商标,还有1件处于复审中和1件处于实审中。[2]这对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给予了有力保护,避免与安吉白茶有关的商标进入市场,避免与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生不必要的混淆或误认。
当地政府大力扶持安吉白茶发展。安吉县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安吉白茶产业发展,先后出台《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发展安吉白茶产业的实施意见》(安政发〔2013〕59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吉县加快提升发展白茶产业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15号)、《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安吉白茶春季备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号)和《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采茶工政府扶贫救助保险的通知》(2023年3月16日)等政策措施予以支持扶持。
二、使用运用方面
截至2025年,安吉白茶种植面积达21.36万亩,保护区域面积18.86万公顷,年产量2630吨,茶农1.7万户。[3]
截止2026年1月3日,许可或授权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市场主体有789家,[4]使用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获得绿色食品的企业有96家。[5]当地政府举办中国·安吉白茶节、“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主题活动等,大力宣传推广安吉白茶。先后获得多项全国性或行业性奖项或荣誉,赢得社会广泛认可。例如,2008年2月4日,荣获农业部发布的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2017年12月25日,荣获农业部等九部委发布的第一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等发布的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年12月23日,在第五届中国农业品牌年度盛典上荣获中国农产品百强标志性品牌;2021年12月13日,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2022年10月26日,入选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
三、文化生态方面
在生态保护方面,浙江省安吉白茶产区荣获“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002年3月7日,安吉白茶的所在地浙江省安吉县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的第二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环发〔2002〕38号);2018年12月13日,又荣获生态环境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18年第62号公告)。这些绿色基地和生态示范区有效推动了地理标志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提升安吉白茶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文化传承方面,2011年5月23日,绿茶制作技艺(安吉白茶制作技艺)入选国务院确定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国发〔2011〕14 号);2022年11月29日,安吉白茶制作技艺入选联合国科教文组织认定的全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入选遗产名录有效促进了地理标志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提升安吉白茶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
四、管理服务方面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管理主体相对集中。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产品的权利主体是安吉县人民政府,安吉白茶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主体都是安吉县农业农村局茶叶站。安吉县茶叶站(加挂安吉白茶产业服务中心牌子)作为安吉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白茶(茶)种植、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综合服务工作,拟定全县白茶(茶)生产发展规划和计划。[6]还成立安吉白茶协会进行行业自我管理。
当地政府主动制定或参与制定安吉白茶的质量、环境和标志等管理标准和政策。制定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安吉白茶(GB/T 20354-2006)》国家标准和《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安吉白茶(20240648-T-463)》国际标准,这有力推动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质量标准工作和走向国际市场。安吉县发布《安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的通告》(安政通〔2025〕2号)、《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浙农码(安吉白茶1.0版)使用指南的通知》(2021年10月11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安吉白茶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1〕23号)和《安吉白茶茶园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这有力推动了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管理效能与使用规范。权利人和行业协会还制定《安吉白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2014年9月)、《安吉白茶统一专用包装管理办法》(2014年9月22日)、《安吉白茶专用包装定点印制管理办法》(2018年10月21日)等制度,这有力推动了安吉白茶的标准管理和规范使用。
安吉白茶也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和社会推广。建有专门网站,即浙江安吉白茶网(https://www.baicha.cn/),设有服务热线、微博、微博公众号和视频公众号,这有力推动了安吉白茶的信息公开,满足了社会和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问题与建议
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监督主体和信息社会公开方面。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是当地政府或其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这导致对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监督或管理的冲突、懈怠、错位甚至缺失;虽使用主体众多,但权利主体对安吉白茶地理标志进行有力保护或维权显得力不从心,进而导致安吉白茶地理标志不断受到市场和社会诟病,品牌价值受到影响或削弱。安吉白茶虽设有专门网站,但其维护不及时、信息更新滞后,甚至存在停止更新的情况。对此,应尽快统一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权利主体,尽可能将权利主体统一为非营利性的相关行业协会,由相关行业协会加大对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的管理监督维权工作;建设与维护好专门网站和社会公众号,加大安吉白茶地理标志相关信息社会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安吉白茶地理标志品牌社会影响力。
注释[1] 2022年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623号公告,决定废止2008年8月1日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至此,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退出历史舞台。2024年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尊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原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用标,相关部门确保有关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有效性,确保平稳过渡。”由此可见,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换标为地理标志产品仍在平稳过渡中。
[2] 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官网:“安吉白茶”,https://wcjs.sbj.cnipa.gov.cn/list,访问日期:2026年1月3日。[3]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2025年5月27日;“安吉白茶”,来源: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查询系统,查询日期:2025-3-22,http://www.anluyun.com/Home/Product/28581;安吉县农业农村局楼博:“《关于安吉白茶原产地保护的通告》的政策解读”,来源:安吉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日期:2025-03-24,http://www.anji.gov.cn/xxgk/bmxxgk/xfb/fdzdgknr/zcjd/bmjd/art/2025/art_332336592.html(2025/10/26)。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吉白茶”,https://ggfw.cnipa.gov.cn/dlbzsq/zybzqyQuery,访问日期:2026年1月3日。[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安吉白茶”,http://www.greenfood.agri.cn/xxcx/lvsphzxxcx/hzcpcx/,访问日期:2026年1月3日。[6] 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安吉县农业农村局——安吉县茶叶站(挂安吉白茶产业服务中心牌子)”,发布日期:2024-04-12,http://www.anji.gov.cn/xxgk/bmxxgk/xnyncj/fdzdgknr/zzjg/xsdw/art/2025/art_321f38b471f40f80e8cc6b18e29a8c26.html,访问日期:2026-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