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聪:“吃老本行不通,创新才是硬道理!”

在近日举行的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数字时代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分享论坛上,中央民族大学熊文聪教授以一系列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理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引发业界广泛关注。熊教授直言:“非遗的公共属性与知识产权的私有性存在天然矛盾,传承人若想获得保护,必须跳出‘吃老本’的思维,通过创新赋予非遗新生命。”

著作权保护:

独创性是核心,公有领域

难“独占”

熊文聪通过“刺绣纹样案”“沧州铁狮子案”等判决指出,法院普遍拒绝保护直接源自非遗的纹样、造型或传统技艺,因其缺乏独创性或属于公有领域。他强调:“单纯复制历史元素无法获得著作权,唯有在非遗基础上二次创作且满足‘独创性’要件,才可能受到保护。”

商标权争议:

非遗名称注册“踩雷区”

“汤瓶八诊”“瓜洲铁锅”等案例揭示,非遗名称常因描述性、通用性或公有属性被驳回商标注册。熊教授犀利点评:“试图将公共文化资源垄断为私有商标,既违背法理,也难获法院支持。”

专利权困境:

公开即丧失保护机会

非遗技艺若在申报过程中公开,便无法再申请专利或商业秘密保护。熊教授提醒:“非遗评审的公开性是一把双刃剑,传承人需提前权衡知识产权布局。”

法理本质:

非遗保护重在传承,而非“圈地”

熊文聪援引国际公约强调,非遗立法的初衷是防止文化灭失,而非设立排他性权利。他提出平衡方案:“他人使用非遗时需尊重精神内涵、标明出处,但无需事事付费许可。”

论坛主持人魏晓阳教授评价称,熊文聪的发言将讨论引入“深水区”,为厘清非遗的“共有”与“独创”边界提供了重要参考。创新是非遗存续的“活水”,非遗传承人应该摒弃“躺在遗产上赚钱”的旧观念:“只有持续创新,将非遗转化为符合现代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才能自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从不亏待真正的创造者!”此番观点无疑为非遗保护与商业化路径开辟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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