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由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校友会、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第五十四期“知行天下讲堂”活动顺利举办。
第五十四期讲堂活动荣幸邀请到了范米多法官,带来“低显著性商标的司法保护”主题讲座。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付继存老师担任本期讲堂活动主持人。
主讲人范米多法官是中国政法大学99级本科、03级研究生校友,现担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范法官长期从事商标民事及行政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合同及侵害商业秘密等案件的审理工作,承办的多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并多次就审结的知名案件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此外,范法官撰写的学术论文也数次在全国法院、北京法院学术论文讨论会获奖。
主持人付继存老师在致辞中介绍,商标作为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标志,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公平竞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从近年来知名的“青花椒”等案例中可以看出,有些商标由于文字组合常见、缺乏创意或者含义模糊等原因,其显著性较低,难以让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直接联系,这种低显著性商标在司法保护中常常遭遇阻力。并期待范法官从审判实践出发,重点探讨低显著性商标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挑战,通过对这一主题的深入解析,为与会者提供更全面的认识,助力企业更好地使用、管理和维护自身商标权利。
讲堂中,主讲人范米多法官首先结合商标的作用和相关法律规定介绍了显著性对于商标的重要性,并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规定解读了对于低显著性商标的侵权认定和责任承担的裁判思路。范法官进一步通过案例分析,如青花椒案、金银花案、新浪拍客APP案等,具体展示了低显著性商标在司法实践中的保护情况,分析了法院如何根据商标的显著性、市场知名度、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等因素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并据此确定赔偿责任。最后,范法官总结了低显著性商标的侵权认定标准,包括使用人的主观状态、目的和方式、商标的知名度、商业惯例和相关公众的使用现状、混淆可能性等等。范法官最后强调,在保护低显著性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建立该商标标识与其商品来源的联系的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着重平衡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引导正向的商标使用和维权秩序。
在本期讲堂中,范米多法官从司法实践的视角对低显著性商标的司法保护现状和法院在面临相关争议时的考量维度进行了深入的讲解和分享,为在场听众和直播观众提供了关于低显著性商标保护的实用知识和法律实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