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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制度的理念是什么?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驳回复审是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向商标评审部门申请复审,评审部门对申请商标做出是否予以初步审定的复审决定。驳回复审程序是对商标审查决定的再审查程序,是商标行政授权程序内对注册申请人的救济程序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

普通集体商标、普通证明商标、普通商标之间的近似判断规则与普通商标之间的近似判断规则并无二致。这里仅就地理标志商标与普通集体商标、普通证明商标、普通商标之间的近似判断做出说明。

什么是商标撤销制度?

注册商标的主要撤销事由包括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以下简称为撤三)和商标退化为其核定商品(本节所指商品,包括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以下简称为撤通)。 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是指一个注册商标在其有效期内不使用

普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普通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书。在“商标申请声明”一栏勾选“集体商标”。 二是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国内申请人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国务院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 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按照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确定的原则,平稳有序调整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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